2005年,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包括柬埔寨,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启动了核心环境规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计划,简称为核心的环境计划(CEP),实现“环境友好型和抵御气候变化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项目(ECP)“。
CEP最初的设想是将分三个阶段,试点阶段在2006 - 2011年实施,2012-2016和2017-2022年,这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计划的战略框架(2012-2022)相一致。CEP II的预期影响,提高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气候适应能力在整个大湄公河次区域。CEP二期涵盖四个专题组成部分:(一)环境规划,保障和监控; (二)生物多样性景观和生计;(三)气候变化; (四)机构和融资。
第二阶段共同资助单位包括亚洲开发银行、芬兰和瑞典,北欧等国政府发展基金和全球环境基金。 CEP已协调的环境运营中心(EOC)总部设在亚行的泰国驻曼谷,并通过规范程序监督实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生态环境项目。
该项目已经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包括(一)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环境分析区域投资框架(RIF); (二)在缅甸建立环境保障体系; (三)发动组织100多个地区和国家的能力建设活动; (四)加强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统计数据和地图门户; (五)世界银行和世界自然基金会参与制定了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适应框架内; (六)老挝,泰国和越南在试点专线货运主动开展环保和低碳。
为高效执行CEP二期活动,更好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经济合作项目。有关机构拟为CEP通过公开平等方式引进引进一个专业咨询机构执行和管理相关方案。相关的招标文件及说明将由本网站提供。现面向全球发布相关信息,如有需要,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的邮箱nk_wjc@163.com;网站的联系方式都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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