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经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授权,现将国合【2011】235号文件关于2011年3月18日—21日在上海市举办“低碳经济投融资发展与碳交易碳金融业务专题研讨班”通知转发如下, 届时将邀请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财政部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习等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现场授课交流,欢迎各会员单位报名参加。具体可与本站联系方式中明确的邮件及电话联系,也可直接与附件中会务组联系。
中国碳汇林 2011.3.3
附件一:
一、研讨内容:
(一)、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现状、企业投资战略与发展趋势
1、低碳行业“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及指导原则;
2、低碳企业“十二五”重点项目、技术发展、投资战略定位及主业发展方向与路径等问题的分析;
3、低碳技术合作模式、拓展外商投资空间的机遇与挑战;
4、低碳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财税支持力度及借鉴经验;
5、低碳城市建设的发展新趋势;
6、低碳农业发展相关财政补贴及政策支持;
7、建立和完善低碳企业的资金补偿机制。
(二)、碳交易市场发展概况及CDM项目投融资趋势
1、国际碳交易市场总体架构、发展现状及趋势;
2、碳排放交易发展状况(配额、自愿、评估、审计、指标认证、碳资产管理、交易机制)分析及实施策略;
3、发展碳交易路径选择与利弊因素;
4、CDM投融资潜力、趋势、规划与战略;
5、CDM项目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及新挑战。
(三)、碳金融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势
1、国外碳金融发展趋势与特点;
2、银行绿色信贷发展动态分析与业务创新探索;
3、我国碳金融业务现状、机遇、发展战略与风险管理分析;
4、国内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与前景。
二、师资安排及培训形式
拟邀请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财政部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授课为主,现场交流互动为辅。
三、参加人员
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电力、石油、化工、钢铁、可再生能源、林业、水利、节能环保、煤炭、水泥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银行、证券、保险、信用担保、金融机构等相关行业管理人员。
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3月18日—21日(18日为报到日)
地点:上海市(具体办班地点及报道路线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22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专家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参加研讨班的人员请于3月12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国际经济研究室班务组。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七层(邮编:100062)
联 系 人: 刘 妍 13811436431
电 话:010-68871463、68871723
传 真:010-68871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