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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纷呈的十一五中国林业

发布人:碳汇林 发布时间:2011-1-6 10:13:37 本文类别:站内公告 - 站内公告

  在过去的5年里,是我国林业发展史上成就辉煌、影响深远的5年,我国林业地位不断提高、内涵不断丰富;是林业改革波澜壮阔、林业活力全面迸发、林业发展亮点纷呈的5年,是林业投入力度最大、兴林富民成效最好、林农群众受益最多的5年,也是林业作用最为凸显、国际影响力最为显著、为国家大局和社会贡献最为突出的5年。
  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工作,颁发了中央10号文件,召开了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明确了林业的“四个地位”、“四大使命”和“五大功能”,把林业摆上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全国务林人奋发进取,锐意改革,扎实工作,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严重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成功应对了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林业三大体系建设和各项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林业的面貌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亮点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 为林业和农村发展注入强大活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受到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成为继土地家庭承包之后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又一突出亮点。
  ①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已有18个省(区、市)基本完成明晰产权任务,全国共解决林权纠纷80余万起,确权到户林地22.36亿亩,占总面积的81.69%。6825万农户拿到林权证,3亿多农民直接受益。
  ②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取得重大突破。公共财政支持制度、林业金融支撑制度、林权保护和流转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继建立。林权保护管理服务工作日益规范,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全国193个县展开。林业合作组织达到6.4万个,带动农户1846万户,经营林地3亿多亩。
  ③兴林富民、农村稳定取得重大成效。林改大幅度增加了农民的家庭财产,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兴林致富的热情,为破解农民增收难的问题找到了有效途径。全国林地直接产出率已由2003年的84元/亩提高到2010年的198元/亩。2550个林改县农民林业收入占人均年收入的比重,由2009年的12.96%增加到20%以上,重点林区县超过60%,一些山区农民的收入超过了平原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若羌县2001年农民人均收入只有2216元,2010年仅红枣收入一项就达3万多元,增长了10多倍。林改还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同时,国有林场改革稳步推进,改革思路基本成熟;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亮点2 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全面加强 生态安全屏障的框架基本形成
  紧紧围绕“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①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力度加大。全国完成造林3.7亿亩,义务植树117.2亿株。全国森林面积达29.32亿亩,森林覆盖率达20.36%,活立木蓄积量达149.13亿立方米。人工林保存面积达9.26亿亩,稳居世界首位。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78.11亿吨,年生态服务价值10.01万亿元。森林经营实现突破,完成中幼林抚育4.7亿亩。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51%。天然林保护工程圆满完成一期建设任务,退耕还林政策进一步完善,三北防护林、速生丰产用材林等工程建设成效明显。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开始实施,林地保护力度明显加大。
  ②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全面加强。实施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5-2010年),完成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201个,5万多公顷湿地得到恢复。湿地自然保护区达550多处,国家湿地公园达100处,国际重要湿地达37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3%,较“十五”末增加5个多百分点。启动了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建立了长江、黑龙江等流域湿地保护网络。黑龙江、湖北、宁夏等省(区)湿地保护和恢复面积明显增加。
  ③荒漠生态系统明显改善。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防沙治沙大会,国家林业局与各重点省份签订了防沙治沙责任书,全面实行了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启动了石漠化治理工程和38个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共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0.8万平方公里。第四次全国荒漠化沙化监测结果显示,2005-2009年,全国沙化土地面积年均缩减1717平方公里,比上个监测期年均多缩减434平方公里,沙化土地减少的省份增加到29个。全国土地沙化防治进入了“整体遏制、局部恶化”的新阶段。
  ④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明显。大熊猫等50多个濒危野生动物繁育种群持续扩大,苏铁等千余种野生植物人工种群基本建立,野马等物种回归自然进展顺利,野生动物损害补偿试点有序推进。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达2035处,总面积达18.5亿亩,占国土面积的12.9%,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得到有效保护。同时,森林在农田、草原和城市生态系统中的基础作用更加突出。
  亮点3 林业产业发展连续迈上两大台阶 林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地位确立
  出台了《林业产业政策要点》和《林业产业振兴规划》,加强了产业扶持和指导,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林业产业发展继续保持强劲势头。
  ①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松香、人造板、木竹藤家具、木地板产量跃居世界第一,干鲜果品和花卉产量名列世界前茅,成为世界林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2005年全国林业产值只有8400多亿元,2006年超过1万亿元,2010年突破2万亿元。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由“十五”末的400多亿美元增加到900亿美元。
  ②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林业一二三产业的比例由2005年的52∶41∶7调整为目前的38∶53∶9,林业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第三产业比重逐步加大。经济林产品产量突破1.27亿吨。2009年全国人均水果占有量达到91.2公斤,超过85公斤的世界平均水平。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快速发展,不仅开辟了农民增收就业的新渠道,而且为维护国家粮油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以木竹加工和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为主的林业第二产业主要产品产量持续增长,森林旅游业等新兴产业成为林业第三产业新的增长点。
  ③产业素质实现新提升。特色产业集群初步形成,龙头企业逐步壮大,林产品质量继续提高,产业化经营势头良好,工农合作更加紧密,产业带动能力持续增强。浙江省安吉县以占全国2%的竹资源,形成了占全国20%的竹产品市场、年产值达120亿元的竹产业。
  亮点4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全方位展开 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普遍树立
  首次明确提出要构建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并将其与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同步推进,实现了生态文化建设的良好开局。
  ①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明显增强。中央作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
  决策,形成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格局,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建设生态文明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江西、福建等省把春节团拜改成了植树活动,重庆、山西、河南、广西、内蒙古、黑龙江等省(区、市)纷纷加大造林绿化力度。“生态立省”、“生态立市”、“生态立县”,“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成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的执政理念,加强生态建设、加快林业发展成为各地规划的重要内容,创建森林城市成为市长们的不懈追求。目前,已有贵阳、沈阳、长沙等22个城市成为国家森林城市。
  ②生态文化建设成绩斐然。成立了中国生态文化协会,深入研究生态价值观、生态道德观、生态发展观、生态消费观、生态政绩观等问题,取得了一批重要理论成果。创作了一批富有震撼力的生态文学、影视和其它艺术作品,涌现出《天狗》、《踏界》、《龙顶》、《绝处逢生》、《森林之歌》、《从吴起开始》等精品力作。编辑了《中华大典·林业典》。
  ③林业宣传影响广泛。围绕林业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林业宣传活动,中央媒体每年刊发林业稿件1万多条。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使林业政策深入人心,林业行业精神得到弘扬,生态文化知识广泛普及。
  ④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与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共同确定了30个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成功举办了森林城市论坛、生态文化论坛、生态文明高层论坛、绿博会、花博会等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了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
  亮点5 应急处置工作取得重大成效 林业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
  过去5年,是林业应急任务极为繁重的5年,也是应急能力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成效显著的5年。
  ①成功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林业系统全力投入抗击低温雨雪冰冻、汶川特大地震、舟曲泥石流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努力降低生命财产损失和对自然生态的影响,大力推进灾后生态修复和重建。
  ②森林防火取得显著成效。实施了《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了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和责任、措施的落实。成功扑灭2006年免渡河、2009年沾河、2010年呼中等地发生的数十起重特大森林火灾,年均火灾次数、受害面积和人员伤亡分别下降30.9%、83.7%和81.7%,与部分国家连续发生历史罕见森林大火形成鲜明对比。
  ③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全面加强。落实了地方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防控责任,形成了联防联控有效机制,推进了有害生物测报站点建设,增强了灾情处置能力,测报准确率达到85%,成灾率降至5‰以下。
  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不断强化。设立了350处国家级、768处省级和一批市县级监测站,成功控制多起突发疫情,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
  ⑤沙尘暴应急体系逐步健全。制定了部门应急预案和重点省(区)应急预案,建立了沙尘暴趋势会商制度。建设了39个沙尘暴地面监测站,开展了重点地区监测工作。加强了重大沙尘暴现场救灾指导,减缓了沙尘暴危害。
  ⑥林区治安状况继续改善。全面推进森林公安“五化”建设,重点加强林区治安源头管理、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对和林区禁毒工作,稳妥处理了一批涉林非法集资案件,维护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亮点6 全力服务国家发展和外交大局 林业国际地位影响力显著提升
  以应对气候变化为重点,积极推进林业国际合作,全力服务国家发展和外交大局,林业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①森林应对气候变化成为重大国家战略。认真落实胡锦涛主席在APEC领导人会议和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的庄严承诺,实施了《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建立了亚太森林网络中心,提前兑现了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0%的承诺,确立了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特殊地位。
  ②积极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引进实施国际合作项目2000多个,实际利用外资30多亿美元。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世行、亚行、欧投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顺利实施。援助欠发达国家生态建设起步良好,林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利用两种资源、服务两个市场的能力明显增强。
  ③积极开展各领域国际合作。积极配合国家重大外交行动,开展了大熊猫、朱鹮、东北虎等外交工作,成功参与“老虎峰会”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十五届缔约国大会,妥善处理老虎保护、木材非法采伐等敏感问题。积极参与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日经济高层对话等重要活动。认真履行国际公约,与美、英、日、澳、德、印等就林业相关议题展开了双边磋商与合作。
  亮点7 强林惠林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为兴林富民提供了有力保障
  5年来,特别是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召开后,各项强林惠林政策密集出台,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①林业投资创历史新高。“十一五”国家林业投入达2979亿元,比“十五”增加了80%。其中,林业基本建设投入由389亿元增加到479亿元,财政资金由1267亿元增加到2500亿元。林业贴息贷款和基本建设贴息贷款由223亿元增加到588亿元,增幅达164%。
  ②林业公共财政支持制度初步建立。营造林投入补助标准由每亩100元提高到200元。属集体的国家级公益林,中央财政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10元。造林、林木良种和森林抚育补贴和湿地保护补助等试点相继启动,32种林业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③林业金融扶持政策取得重大突破。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稳步推进,公益林保费补贴比例提高到50%,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共同推进森林保险框架协议》。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涉林贷款规模预计达1200亿元。
  ④林业税费政策更加优惠。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继续执行。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从20%降至10%以下,农民涉林负担进一步减轻。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结束了靠收费养人的历史。
  ⑤林区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安排中央投资70.5亿元,安排改造任务52.43万户,林区134万户列入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林区安全饮水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林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同时,地方各级政府林业投资规模空前,“十一五”共投入1900多亿元,为“十五”的3.4倍。
  亮点8 各项基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林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①科技兴林全面加强。共获得重要科技成果1036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36项、林业专利9569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首次超过50%,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39.1%提高到43%。发布国家及行业标准502项。生态定位站、基层推广站和林产品质检机构等科技能力建设明显加强。森林认证和林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②人才强林取得实效。林业干部培训实现了规范化、信息化,大规模培训任务圆满完成,人才总量持续增长,素质不断提高。一大批基层实用人才脱颖而出,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林业院校共建工作和学科建设进展顺利。
  ③依法治林成效明显。森林法修改、湿地保护条例和林权争议处理条例制订工作加快推进,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森林防火条例修订完成,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多起行政复议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林业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有效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④林业信息化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发布了《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及其《指南》,确定了“加快林业信息化、带动林业现代化”的总体思路,强化了数据库、应用系统、林业网站建设与整合,搭建了林业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成了中国林业网、国家林业局办公网、全国林业专网和国家林业中心机房,国家林业局政府网访问量突破1.5亿人次。综合办公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全国林业系统开始进入无纸化办公新阶段。建立了林业信息化标准规范和制度体系,开展了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
  ⑤机构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森林防火、森林公安、林业改革、湿地管理、信息化管理、森林认证、碳汇造林等林业机构得到强化。广西、新疆、湖北、青海等省(区)将林业局升格为林业厅。增加了武警森林部队编制,新建了福建、甘肃总队和机动、直升机支队。南京森林公安专科学校升格为森林警察学院,并被确定为全国公安民警招录培养改革试点院校。局驻地方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实现合署办公。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扎实推进。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
  ⑥机关建设和党建工作常抓不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创四型机关、做五个模范”、“强党性、促政风、带行风”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林业行风政风继续改善,林业行政效能全面提高。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十一五”林业建设经验
  ①坚持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大局谋划林业发展。始终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紧扣解决“三农”问题、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粮油安全、改善林区民生等国家战略,着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碳汇、木本粮油、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等重点工作,既为服务国家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又实现了林业自身的快速发展。
  ②坚持用实践的全面的辩证统一的科学方法指导林业发展。提出了“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注重统筹推进林业三大体系建设,正确处理生态与产业、兴林与富民、保护与利用等重大关系,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不断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开创了现代林业建设新局面。
  ③坚持以深化改革推动林业发展。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全面带动了林业体制机制创新。同时,积极推进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林业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④坚持以工程项目带动林业发展。通过深入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和完善林业政策,争取到了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形成了从良种培育、植树造林、生态补偿到加工利用的强林惠林政策体系,为林业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⑤坚持以先进典型引导林业发展。从林业改革到产业发展,从政策制定到全面实施,都注重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发现、培育和总结典型,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开,既防止急躁冒进、造成失误,又避免消极畏难、无所作为,形成了点上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工作方法,确保了各项事业稳步推进。
  林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①造林绿化难度加大。60%以上的宜林地集中在“三北”、南方石漠化及干热河谷等地区,造林难度大,成果巩固难。
  ②森林资源质量不高。7亿多亩中幼龄林亟待抚育,4亿多亩低产林亟待改造,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亟待提高。
  ③木材供需矛盾加剧。木材及木制品进口折合成原木,已占国内总消费量的43.6%,木材安全形势日益严峻。
  ④林业改革任务依然艰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亟待完善,部分地区明晰产权质量有待提高。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尚未全面启动。
  ⑤林区民生问题突出。林区基础设施落后,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生产生活条件亟待改善。
  ⑥林业发展方式粗放。林业质量效益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转变发展方式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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