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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十年看--广西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 |
发布人:碳汇林 发布时间:2010-11-23 本文类别:站内公告 - 站内公告 |
广西是我国西南岩溶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石漠化十分严重,面临着生态恶化与贫困交织的发展难题。为改善广西岩溶地区恶劣的生态环境和生存条件,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中央各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广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探索石漠化防治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石漠化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经过长期的实践和努力,广西探索出“猪—沼—果”三位一体生态农业治理模式,“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的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模式,“山顶林,山腰竹,山脚药果,地上粮,低洼桑”的立体生态治理模式,种养与培育后续产业相结合的治理开发模式,异地扶贫搬迁模式等多种成功的石漠化治理模式;建成一批如恭城红村、马山弄拉村、平果龙色村、环江肯福村、田阳大路村等成效显著的治理典型;总结出了“封、造、管、沼、保、扶、移、圈、用、补”的石漠化治理十字要诀,初步确立了“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优化配置水土资源,综合布设植物、工程和农业措施,治理、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石漠化综合防治思路,为我区顺利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提供了十分宝贵的经验,为大规模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石漠化已成为广西大石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据2005年对广西岩溶地区的石漠化遥感调查结果,广西有岩溶土地面积8.33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5.2%。已发生石漠化的土地面积2.38万平方公里,占岩溶面积的28.6%;潜在石漠化土地1.87万平方公里,占岩溶面积的22.4%。石漠化土地面积仅次于贵州和云南两省,是全国土地石漠化最严重的省(区)之一。 据调查,广西岩溶地区平均每年受洪水淹没的耕地达3.4万公顷,粮食减产2.56亿公斤;因水土流失和石漠化被迫弃耕的农田已达8000公顷,各类水库已淤积的库容达2.57亿立方米,影响灌溉面积3.3万公顷;岩溶区100多万人饮水困难,尤其我区去冬今春遭遇的50年一遇的特大旱灾中,以岩溶山区的旱情最为严重,岩溶地区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数达到313万人,农作物受旱面积近1000万亩。 严重的石漠化,恶化了生态环境,还破坏了耕地资源,加剧了旱涝灾害,降低了环境容量,极大地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岩溶地区已成为广西贫困人口最集中、贫困程度最深、扶贫攻坚难度最大的地区,不仅面临着贫困落后与生态环境恶化的双重难题,还面临着在环境容量超载压力下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危机。因此,治理石漠化,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生存空间,是维系广西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珠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根本。
二、石漠化综合治理初显成效
为改变石漠化地区生态恶化和群众生活贫困的局面,多年来,广西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不懈开展石漠化防治。 1999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实施生态扶贫战略,将石漠化治理纳入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于2001年率先在平果等13个石漠化严重县开展了石漠化治理试点工作。与此同时,在中央各部委的支持下,各行业部门为改善岩溶地区的生态和贫困状况,做了大量工作。 林业部门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岩溶地区实施了封山育林和石山造林工程,加快了岩溶地区的森林植被的恢复和保护,还筛选出如吊丝竹、任豆等一批适合在岩溶山区生长的造林绿化树种,总结出了乔灌、乔草结合的石山造林模式。 水利部门根据岩溶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表水缺乏、易旱易涝和人畜饮水困难等状况,实施了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对控制治理区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发展、改善岩溶地区农业生产条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业部门以提高粮食产量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在岩溶山区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实施沃土工程,引进筛选出适宜岩溶环境生长的农作物品种,较好地促进了岩溶地区的农业生产。 畜牧部门通过人工种草、改良草地,实施种草养畜、舍饲圈养示范工程,有效地帮助群众走上致富道路。 发改和扶贫部门坚持以帮助岩溶山区群众脱贫致富为重点,走异地开发与就地开发相结合的道路,除对大石山区的贫困农户实行异地安置外,还采取扶持沼气池和集雨蓄水工程建设、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加强劳动技能培训等方式,实现石山地区生态环境改善和群众脱贫致富“双赢”目标。 与此同时,我区还积极发挥科研院校的优势,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地质科学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合作,对广西不同岩溶地貌类型区的石漠化发生机理和生态重建技术进行了研究和探索。 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区在岩溶地区累计进行封山育林230多万公顷,人工造林46万公顷,实施石山灌木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87万公顷;对197条小流域进行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万公顷,其中石漠化和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6.7万公顷;修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39.71万处,解决了石山地区104.7万人群众生活用水,增加农田灌溉面积61.3万亩;兴建人饮安全工程2810处,共解决了192.5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进行坡改梯(含砌墙保土)16.1万公顷,农田整理3.8多万公顷,改造中低产田13多万公顷,建设沼气池200多万座,实施扶贫异地安置31万多人,年均劳务输出100多万人。 近年来,各部门在实施各项工程时注重结合群众脱贫致富的迫切要求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着力解决群众当前的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的问题,不仅有效地遏制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的进一步扩张,促进岩溶地区的植被恢复和生态环境改善,而且较好地改善了农村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岩溶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奠定了基础。
三、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的广西经验
2008年,国务院批复了《全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同年,在石漠化严重的8省(区、市)的100个县启动实施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广西的平果等12个县列入了试点工程范围。 两年来,广西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防治”的指导思想,立足改善生态,着力改善民生,将石漠化治理与恢复重建生态、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项目管理,试点工程顺利推进。 2008年和2009年,中央共下达广西石漠化综合治理专项资金1.44亿元,地方配套2047万元,计划治理岩溶面积643.9平方公里。截至2009年4月底,已完成投资1.17亿元,占总投资的70.8%,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579平方公里。工程实施的重点区域,石漠化加剧发展的势头已初步扭转,植被状况正逐渐好转,农业基础设施有了初步改善,并有了一定规模,如竹子、苏木、金银花、肉牛、山羊等特色种养业,为当地培育特色产业带奠定了基础。总结这两年我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的做法,主要有四条经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试点工程建设,我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了对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主席为组长、发改、林业、水利、农业、畜牧等部门领导任成员的自治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12个试点县也全部成立了由县政府统一领导、跨部门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协调,明确了部门分工,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合作、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试点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前期工作。前期工作质量是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和实现预期目标的前提。为科学有序地推进我区的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2007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2008-2015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为确保试点工程能发挥探索示范作用,我区对试点工程前期工作加强了管理,从设计思路、要求和质量严格把关,12个试点县的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初步设计全部要求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由自治区发改委组织林业、水利、农业、畜牧等有关部门及专家审查后,实施总体方案由各相关部门联合批复,年度初步设计由自治区发改委批复,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三是加强建设管理。规范的管理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为确保试点工程的建设质量,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国家下发的《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我区制定并印发了《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实施细则》及项目验收办法(桂发改农经〔2009〕1106号),各试点县也相继制定了本县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从前期立项审批、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要求,为工程规范管理提供了依据;二是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各试点县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公示制、资金报账制,招投标制和工程建设监理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责任明确、群众参与、监督制约的建管机制,有效地提高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三是严格资金管理。为保证资金安全,各试点县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资金进行了专账管理,实行了“三审两签”的报账制度,即由业务部门、主管部门及监理部门对工程现场核实意见,然后由监理、发改、财政、主管领导对预拨或结算资金审核签字后再由县政府主管县长和县长审批;四是加强了档案管理。各试点县都落实专人负责,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各阶段形成的文件、图片及影像资料全部分类收集、整理、归档及保管,做到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四是加强典型示范。为更好地贯彻国家提出的“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滚动推进”的试点工作思路,我区在石漠化试点工程实施之初,就要求各县要以典型示范带动试点工程的均衡发展,在工程建设中要突出地方特色,推广运用以前总结出来成功治理模式,建设一批石漠化综合治理示范点,通过示范点建设积累治理模式、措施配置、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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