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球变暖为特征的气候变化问题,持续影响着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经济系统,而人类活动更是大气温室气体增加的主要因素。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吸收并固定二氧化碳的碳汇功能,林业活动是缓解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2009年9月22日胡锦涛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发表《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讲话中,也特地提出大力增加森林碳汇。基于此,社会对于农林业碳汇作用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建设现代林业,发展山区林特产品、生态旅游业和碳汇林业”。碳汇林业作为一个新的概念,虽然首次出现在中央文件中,但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行动中,这个概念很早就被国际社会提出来了。 为了引导社会广泛地认识如何做好一个林业碳汇项目,在更加规范的基础上运作,特整理材料如下:
1、 森林多重价值的挖掘
对于森林产业来说,一直以 “大资源、小产出”的局面长期存在,在其自身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的基础上,为保证森林的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不断的去发现其附加价值,低碳经济的发展给了我们重新思考这个问题的新思路。
1) 发展更多的经济功能:生物质能源,林下养殖,生态旅游等。 林业经济价值的发展,首先要结合当地优势,如江西地区合理发展竹林、油茶林,获得部分经济价值,维持林农生活及日常运转。深化林权改革,走好“产权到户、集体管理“的效率化道路,结合资本、市场,形成一个类似于如下的完整产业链:“集苗圃培育→植树造林→木材加工→家具、地板→生物质能源→化工等。 要摆脱以提供低价值初级产品为主的经营模式,转向深度挖掘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切实提高林业产品的附加值,提供具有高附加值的林业产品,提升林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开发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就是林业的一个很有潜力的新产业链的一部分。发展林木生物质能源,是在发挥生态效益的同时,采集林下枯落物和木材加工剩余物支撑生物质能源产业。合理设计,发展混交林、加强林下养殖,林业管理,甚至发展生态旅游,都是挖掘森林附加经济值的良好途径。 同时,积极申请中央、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探索较完善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目前,江西已经建立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2) 发展森林碳汇:吸收并固定二氧化碳,缓解气候变暖。 森林每生长出1立方米的蓄积量,平均要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出1.62吨氧气。单位面积森林吸收固定二氧化碳的能力达到每公顷150.47吨。以云杉为例,一棵在30年内能吸收二氧化碳100公斤左右,而经过核证后的碳汇量是有经济价值的,这使得“植树”的价值重估。而以往,林农植树造林的价值仅仅体现在“退耕还林”补助,每亩仅200余元。随着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和碳汇交易引入,按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的造林项目,在植树造林中可以实现植树的工时收入、满30年后第一轮砍伐的分配收益、林地种植养殖项目收益和长达30年的“森林碳汇”交易收益。
2、 什么叫森林碳汇?
通俗地说,森林碳汇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森林面积虽然只占陆地总面积的1/3,但森林植被区的碳储量几乎占到了陆地碳库总量的一半。所以,森林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与气候变化有着直接的联系。树木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了大气中大量的二氧化碳,减缓了温室效应。森林在碳汇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如造林、恢复被毁生态系统、建立农林复合系统、加强森林可持续管理等,可以增强陆地碳吸收量。以耐用木质林产品替代能源密集型材料、生物能源、采伐剩余物的回收利用,可减少能源和工业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3、 什么样的森林碳汇可以交易
并非森林吸收的二氧化碳都可以交易,商品进行交易的前提条件是清晰的产权。对于现有的森林来说,由于其生态效益的外部性,使得碳汇成为了“公共物品”,没有明晰产权。因此,现有森林碳汇的存量是不可以交易的。此外,森林有固碳的功能,但森林碳汇指的是净吸收量,即森林吸收的二氧化碳要减去造林活动用车(汽油)或施肥所产生的排放,还要减去林地流转和森林灾害造成的毁林排放,最后得到的净吸收量才是碳汇。森林碳汇的开发不但对于土地有要求,还需要有合适的方法学来监测、核查,最后由相关机构进行核证后才可进行真正的交易。也就是说,碳汇的交易条件十分苛刻,需要付出很高的交易成本。
4、 形成的碳汇卖给谁?
在国际合作的机制下,发达国家承担了强制减排的责任,而发展中国家并没有这样的责任。国内的森林碳汇可以通过国际市场,卖给国外有减排任务的买家。目前,国际碳市场交易的大都是减少排放的工业项目,而林业碳汇项目由于规则的复杂以及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能够实现交易的很少。此市场成为强制市场。同时还存在着不受国际强制性规则限制的自愿市场,主要是由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府立法,实施减排规定或启动碳交易。这些市场主要进行工业减排项目的交易,林业碳汇项目只占很小的比例。在这样的框架下,任何个人和企业都可以来购买,用于企业来践行其社会责任等。
5、 造林与再造林的概念。
按照目前最为规范的碳汇林开发方法,此类项目统称为“造林和再造林项目”。 “造林”是指通过栽植、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方式,将至少在过去50年内不曾为森林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人为直接活动。“再造林”是指通过栽植、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方式,将过去曾经是森林但被转化为无林地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认为直接活动,对于第一承诺期,再造林活动限于在1989年12月31日不为森林的土地上发生的再造林。只有满足这样条件的林地,才有开发并最终获得可交易的碳减排额度的可能。
6、 开发碳汇项目,对于土地的要求。一般会有如下几点:
1) 不同的标准下,均要求该土地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为无林地。具体时间根据不同标准而要求不同。 2) 拟议碳汇林地不具有商业竞争力、存在一定造林技术难度、不具备天然更新能力的土地。 3) 适宜树木生长,相对集中连片,预期能发挥较大的碳汇功能。 4) 有助于促进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控制水土流失、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多种效益。 5) 近5—10年内尚不能纳入国家造林计划。 6) 造林地权属清晰,具有当地政府部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当地群众具有参与项目造林的积极性,具备开展项目活动的组织、劳力和技术保障。 为证明项目土地的合格性,项目参与方需提供以下证据: 1)、不同时段的土地利用或土地覆盖图、森林分布图。 2 )、不同时段的航空照片,卫星影像。 3)、地面调查报告(实地植被调查、参与式访问调查)、土地登记册和林权证等。
7、 造林和再造林项目对树种的要求
1、 要求是本地种,不能有入侵种,对于遗传修饰生物体,如转基因品种,要特别小心。 2、 若有外来种,需要论证外来种的必要性,并提供证据证明对环境没有明显负面影响。
目前已经成功开发的广西项目,其所选择的树种如下:Eucalyptus 桉树;P.massoniana 马尾松;Formosana 台湾铁松; C.lanceolata:杉木。
目前已经成功开发的四川项目,其所选择的树种如下:Platycladus orientalis: 侧柏(柏树,片柏,片松);Betula Luminifera 光皮桦; poplus szechuanica ;Betula albo-sinensis 油松;magnolia officinalis 厚朴(木兰科 木兰属); larix gmelinii 落叶松; quercus acutissima 麻 栎; pinus massoniana 马尾松;cupressus chengiana 岷江柏木; cunninghmia lanceolata 杉木; pinus tabulaeformis 油松; picea asperara 云杉。
8、 开发成碳汇的森林在计入期内是否可以砍伐。
在计入期内允许以森林管理为目的的任何形式的间伐或主伐,但主伐后必须进行更新(植苗、播种或萌蘖更新均可,取决于项目设计)。但是,间伐特别是主伐时间的设计不能与监测和核查时间相近。
9、 营造竹林是否可以申请?营造灌木是否可以申请?营造经济林是否可以申请?
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了解森林的定义,因为造林和再造林项目的目的是将无林地转化为有林地(既森林)。因此森林碳汇项目树种是否可用竹类、灌木和经济材林,取决于这些成分构成的植物群落是否属于森林。在我国,最小面积0.067hm2、最低树高2m和最小覆盖率20%是判断是否森林的三个基本阈值。 对于竹林的争议很大,建议避免用营造竹林来申请,以降低风险,而且竹林的碳计量和监测方法不同于普通林木,目前没有批准的方法学。同时营造棕榈林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即使达到森林条件的营造灌木也存在很大的风险,也没有批准的可用灌木营造的方法学。 原则上,营造乔木类经济树种(包括油料、干果和果树)是可以申请CDM造林再造林项目的。但是,由于许多经济类树种不能用材积度量,无法通过材积转换为生物量,而目前又无相应的预测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物量模型,而且,许多经济林木(特别是果树)分支较低,通常在胸径一下分枝,目前批准的方法学均是基于胸径和树高的测量,还需要递交新的方法学。
10、 现有人工林是否可以开发成碳汇林?
1、 对于1990年之前就存在的人工林,其仍然具有碳汇功能,但属于森林管理范畴,不能作为合格的森林碳汇项目活动。 2、 对于1990-1999年再无林地上营造的人工林,虽然满足造林或再造林的定义,但规则规定不能申请和注册成森林碳汇项目。 11、 碳汇林开发的现有模式?谁投资造林的费用,大概有哪些投资。
1、 CDM(清洁发展机制)下的造林再造林项目:由项目参与者承担费用。 2、 自愿减排森林碳汇项目的开发:由项目参与者承担费用。 3、 中国绿色碳基金下的碳汇林:由组织者募集的基金进行投资及管理。 无论在那种情况下,碳汇的购买方通常不会对造林或再造林进行直接投资,因此造林和再造林以及森林管护费用,均由项目参与方自行解决。而这部分的资金量比较大,汇报周期又长,给开发者造成较大的困难。
12、 什么时候能够获得碳汇收益?项目的计入其和项目期如何选择。
与其他行业的减排项目不同,一般对森林碳汇项目产生的碳汇不可能每年进行检测和核查。一般第一次核查时间有项目参与方来定,以后没5年监测核查一次。正常情况下,每次监测和核查并签发减排量后,买方再根据购买协议和实际签发量,向卖方付款。但是,由于造林和再造林项目前期投入巨大,生产周期长,往往许多年后才开始获得林木和非林木产品收益,因此卖方期望更早获得碳汇收益,也可以设计购买协议,要求买方进行预付,但相对价格要低,因为买家承担了一定的风险。 项目的周期也非为两种:1)、可更新计入期:最长为20年,最多更新两次,这种情况下项目最长有60年。2)、固定计入期:最长为30年,不可更新。计入期和项目期的选择可根据所选树种的生长特征、土地使用情况、减排量特征等共同决定。
13、 造林再造林项目需要考虑哪些参与方的意见。
项目参与方意见通常与社会经济调查结合进行,最常用的方法是参与式乡村评估。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包括:起草宣传册,并在调查访问过程中向村民发放;参与式制图;问卷调查;半结构访谈;相关利益群体分析等。
14、 目前国内已有成功项目案例:
1、 广西林业CDM项目 2、 四川林业CDM项
15、合作联系:forest@cdmasi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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