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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红花尔基退化土地碳汇造林项目

发布人:碳汇林 发布时间:2016-11-2 本文类别:示范基地 - 示范基地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赋予林业的任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规划纲要》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丰富消费性服务行业,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指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红花尔基林业局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将保护现有森林、改善森林管理和增加森林面积作为红花尔基林业发展,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拓宽林业发展筹资渠道以及实现气候变化背景下红花尔基林业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选择。为了利用红花尔基的自然资源,顺应地方林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绿海森林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基于企业的综合实力、地方利益、呼伦贝尔和红花尔基的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以及自然资源状况,积极探索利用国内外碳汇市场给旅游行业及相关企业的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以及以森林为载体的旅游行业在国家节能减排战略中作用,在呼伦贝尔市及红花尔基林业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绿海森林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决策层决定于 2008 年,按照国际自愿碳市场的标准(VCS)在红花尔基境内草地退化的区域设计和开发林业碳汇项目。自 2009 年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的决策层一直在与国内外有购买碳信用意向的机构或者企业接洽,以寻找更好的商机。随着《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二五”行动要点》、《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纲领性文件和相关规定的出台,公司决定将按照 VCS 标准设计和开发的林业碳汇项目进入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探索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公司拓宽筹集资金渠道的机遇和挑战。公司拟通过国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在寻求拓宽企业可持续发展筹资渠道可能性的同时,发挥森林吸收二氧化碳,减缓气候变化以及改善项目实施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状况的多重效益。

    拟议项目将于2009年春季开始,在红花尔基境内营造125,233亩(8,348.88公顷)的樟子松(Pinus sylvestris var. mongolica Litv.)碳汇林。预计在40年计入期内,可产生1247758 tCO2-e,年均项目减排量为31194 tCO2-e·a-1。 

    拟议项目满足所选择方法学要求的以下适用条件: 
    (1)拟议项目造林的地块自 2005 年 2 月 16 日以来是无林地。造林地权属清楚。具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以及项目业主与红花尔基林业局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 
    (2)文献及实地调研结果表明:拟议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类型属于沙土,不属于湿地和有机土的范畴; 
    (3) 拟议项目造林的土地在红花尔基的土地利用规划中属于林业用地,在项目所涉地块进行造林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法规。拟议造林的造林设计符合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办造字【2010】84 号文件《碳汇造林技术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4) 拟议项目采用人工穴状整地的方式进行整地,采用低密度人工植苗造林(平均55 株/亩),土壤扰动面积比例为 7.5%,对土壤的扰动没有超过地表面积的 10%,且 20年内部重复整地,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5) 拟议项目没有炼山及其他人为火烧等林地清理活动; 
    (6)拟议项目没有移除地表枯落物、树根、枯死木及采伐剩余物的活动; 
    (7)拟议项目所涉及的地块属于国家规定的林业用地,没有拟议项目时,项目所涉及的地块没有任何的农牧业活动。因此,实施拟议项目后,不会发生农牧业活动转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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