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汇林讯 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新闻,2023年9月15日在新加坡举行的会议推进了6.4框架工作,该框架将允许各国合作减少排放以应对气候变化。
第6.4条监管机构成员在新加坡举行会议,推进标准和程序方面的工作,以便从明年初开始实施强有力的碳信用机制。根据《巴黎协定》第6.4条的规定,监督机构的任务是积极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和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虽然第6条下的碳市场规则手册于2021年11月在格拉斯哥达成一致,但最终确定第6.4条机制运作的监管框架的工作仍在继续。监督机构从2024年初起只剩下几个月的时间来启动并运行该框架。
在本周举行的监督机构第七次会议上,监督机构完成了对规范提交周期的关键文件框架的审议并根据第6.4条机制审议项目活动。它将在采用前向最终公众咨询开放该文件框架,以确保其稳健性、适当性以及为其用户维护最高环境完整性标准的能力。
监督机构正在积极寻求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潜在的项目支持者、市场专家以及原住民和当地社区)对这些文件的反馈,以便在最终确定之前对文件包进行路试。同样大量的努力也花费在推进第6.4条监管框架的另外两个关键部分上:
1. 可持续发展工具,将体现第6.4条机制下实施的活动的环境、发展和社会保障。
2. 上诉和申诉程序将强制执行环境和诚信保障措施。
这些文件将在10月份的监督机构下一次会议上最终确定,之后也将开放以供广泛的公众咨询。
至关重要的是,监督机构在审议向《巴黎协定》缔约方提出的有关第6.4条方法的制定和评估以及涉及清除的活动的处理的建议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第6.4条监督机构主席 Olga Gassan-zade 在评论本次会议时表示:“我们有一些非常大的问题需要解决:我们这次会议的重点是讨论概念并探索我们需要做出的许多决定的含义。我们还需要从利益相关者那里提取大量反馈,并考虑如何将我们讨论的概念转化为清晰、稳健和可实施的指导。我觉得,经过在新加坡五天的激烈讨论,我们在文件的准备以及讨论的质量和深度方面都取得了质的飞跃。”
她补充说:“阅读文件草案的利益相关者现在将能够清楚地看到我们正在尝试探索的概念,以及我们正在考虑实施这些概念的选项。我们现在更有能力最终确定这些建议。”
监督机构将在下次会议上进一步完善这些建议,旨在将其提供给CMA,供COP28上通过。
会议主要成果的详细细目如下。
1. 就关键监管框架文件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在本周就关键监管文件的草案版本达成一致后,第6.4条机制监管机构将征求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欢迎各组织、市场专家、原住民和当地社区以及其他感兴趣的利益相关者对以下监管框架文件做出贡献:
· 项目活动标准 (AS-P)
· 项目验证和验证标准(VVS-P)
· 项目活动周期程序 (ACP-P)
· 认可标准及程序
2. 可持续发展工具
可持续发展工具将提供一种方法来评估和报告第6.4条机制下所有活动中强有力的社会和环境保障措施的应用信息。在本周的会议上,监督机构讨论了可持续发展工具草案,并在该工具最终确定之前提供了改进该工具的指导。可持续发展工具的更新草案将在10月底的下一次监督机构会议 (SB 008) 上进行审议,随后发布以供广泛的公众咨询。
3. 申诉和申诉
关于上诉和申诉,监督机构要求联合国气候变化秘书处起草一份上诉和申诉程序草案,供下次会议审议。
该机构为秘书处起草该程序提供了指导,包括探索各种选择,以扩大可以提出上诉或提出申诉的利益攸关方的资格,以尽量减少过度使用该系统的风险,同时确保公平使用。
上诉和申诉程序草案也将在10月份的下一次会议后发布,以供广泛的公众咨询。https://unfccc.int/process-and-meetings/the-paris-agreement/article-64-mechanism/calls-for-input
4. 清除和方法要求方面的进展
在本周会议开始时,监督机构确定了最终确定向CMA提出的关于涉及清除的活动以及制定和评估方法的要求的建议的任务。碳清除标准和方法要求是第6.4条机制有效运作的关键组成部分。
移除
本周在新加坡举行的碳清除讨论重点是适当的监测、报告、碳清除核算和计入期限、解决逆转问题、避免泄漏以及其他负面环境和社会影响。
监督机构收到了370多份关于删除的意见,收到了来自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这些意见形成了讨论并帮助提出了一套强有力的建议。在本周在该领域分配了大量时间后,监督机构对该文件进行了重大修改,以使其更加连贯,包括重新定义定义和简化建议。
这项工作为监督机构的建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些建议可以在10月底于波恩举行的下次会议上达成一致。
方法论要求
方法要求是用于制定和评估第6.4条机制方法的指导原则。
尽管在政策的复杂性和完成指南所需的技术投入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但成员们在一周内就泄漏和基线等主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推动了讨论的进展。监督机构在制定指南结构和缩小讨论主题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现在已经有了坚实的文本基础,并对需要在10月底在波恩举行的监督机构下一次会议上进一步完善和决定的突出领域有了清晰的认识。一旦建议草案获得通过,将提交CMA 在COP28上通过。
5. 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
监督机构讨论了最不发达国家 (LDC) 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 (SIDS) 的特殊情况,并同意在制定第6.4条机制的方法时逐案解决这些问题。
成员们还同意通过向CMA提交年度报告来报告在这一问题上取得的进展。(碳汇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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